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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召开

时间:2012-12-14   来源:人大法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12月8日,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在厦门大学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市、州的立法学专家、学者共计85人参会。我院徐孟洲教授、朱力宇教授、冯玉军教授,以及2011级博士研究生王柏荣参加了本次年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春生主持,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代表中国法学会到会祝贺,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赖虹凯、副院长宋方青,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到会致辞。

        本次年会为期1天半,共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专家建议”;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建议稿研讨”;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地方成功立法的实践与理念”。

        第一单元研讨由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主持。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发言。会上,冯玉军教授代表研究会做了题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立法机制的基本构想》的主题发言。其发言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指出为贯彻十八大精神,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立法机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法学理论研究者和立法工作者的光荣职责。第二部分是对“致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3-2017)专家建议稿”的报告说明,冯玉军教授指出,该建议依托于立法学研究会和各专业研究会的相关研究,并以中国法学会2010年十大专项课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为契机,集中了国内著名高校一百多位法学专家的意见。他就宪法及其相关法、民法商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类等部门法立法建议作了详细说明。报告的第三部分是关于立法机制构想,在前两部分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和地方立法,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解释制度的构想。冯玉军教授发言后,主持人李林副会长对其发言给予了肯定,认为建议稿下了很大的功夫,提出了许多建议、梳理了很多观点、有很多的启发和思考,奠定了良好的讨论基础。随后,十多位与会者纷纷就冯玉军教授的发言发表了看法,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第二单元由研究会常务理事陈勇、丁祖年主持,继续讨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建议”。会上,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力宇、北京智勇律师事务所主任扬智勇、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松山、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诚等各地专家学者针对立法规划建议稿相继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其中,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认为,冯玉军教授的《立法规划建议稿》针对立法做了很多基础性资料整理的工作,可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这个建议稿使大家对于法律的数量、现状有了一个基础性的认识,同时他指出,依据我国的现实国情,我们应该根据“十二五规划”来做立法规划,要有重点地提出并且系统完整地回应《立法法》怎么改的问题。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立法规划是有必要的,但是需要更加科学地进行立法规划,需要明确制定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并对规划的性质作了分析,他认为,经过全国人大通过后,规划就应当有一定的效力,比如每一年的预算报告;第二,对建议稿提出了具体建议,认为建议稿内部需要协调统一,对法律体系的了解,应从规范性文件的角度来理解,否则就不能够将体系与部门法一一挂钩;第三,关于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他指出,目前的立法应该是制定、编纂的过程,立改废表现在编纂中;第四,对于建议稿的经济法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认为一些细节没有反映经济法界的主流观点。

        第三单元由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孟洲、周冶陶主持,讨论“地方成功立法的实践与理念”。会上,来自各地的专家学者相继就本地的地方成功立法例发言,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武树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小云、黑龙江省人大王云奇、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康健、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等诸多专家学者分别介绍了本地的成功立法案例,内容涉及经济、文化、环境等方方面面领域,与会专家展开了深刻讨论,会议气氛热烈。

        年会最后部分由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一杰主持,他召集各单元主持人进行总结发言。第二单元主持人丁祖年认为,这次会议中对五年规划建议稿的讨论,很有意义,一方面对这个课题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对研究会的成果很有益处;另一方面对参会者也很有价值,中国立法规划问题的研究,对实务部门做好下一步立法工作有很多启发。他提出,研究会可以组织大家在本次讨论的基础上,组织有兴趣的学者,提交相关论文,进行有说服力的论证,这可能对全国人大编制规划会更有价值。第三单元主持人周冶陶认为,对于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应当进一步明确,质量应进一步提升,做到质量第一。首先在选项上,应当以民为本;第二,在框架已经形成的前提下,应当在结合本地实践的情况下选取立法项目,起到补缺的作用,以对本地和老百姓有用为前提,树立地方特色;第三,加强可操作性,干部和群众都要可以掌握地方法规,外省的经验不要照搬,走少而精的路线,有用才立。她认为本次年会的选题很好,对各个省都要很有借鉴意义,特别是研究会的专家组成构成很好,实践者与专家学者之间的思维和经验可以优势互补,希望立法会可以多举行这样的会议。 

        最后,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许安标主持了年会大会闭幕式。刘一杰秘书长宣读了大会新增常务理事、理事名单,本次确定增补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0人,理事9人,我院朱力宇教授被推举为常务理事。年会同时确定了下一届年会的举办单位,进行了交接仪式。中国立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年会在热烈的气氛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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