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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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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汇报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办

时间:2016-06-08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xzw

  6月6日下午,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先后听取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齐小力,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副主任郝晓明代表法学教育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做汇报。

  韩大元院长首先介绍了法学教育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现任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负责人的组成情况,并提出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负责人候选人的组成设想和资格条件。对于法学教育研究会,在负责人候选人的组成建议方面,研究会主要考虑了工作变动、兼职限制等因素,酌情予以增减,同时考虑到研究会规模大、任务重,拟设置一位专职秘书长。在常务理事构成方面,主要考虑到全国设有法学一级博士点的院校新增了十来家,相应的常务理事名额也拟由现在的38人增加到50人左右。在理事构成方面,突出最有代表性和区域平衡性,同时适当增补以法学教育作为研究对象的、近年来踊跃参加研究会活动的、确有学术成果和一定影响力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对于宪法学研究会,考虑到研究会的持续发展和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适当考虑性别因素和地域均衡,本次换届拟增补部分副会长,以保证下次换届时仍有部分熟悉研究会工作的副会长留任。本次换届拟对理事推荐方式进行改革,对于本届理事中参加年会次数不足2次的不再留任,同时综合考虑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等资格条件,由常务理事会确定拟增补理事名单后,分别致函给其所在单位审核后推荐。

  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基本同意宪法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换届方案。同时,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强调,中央对于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的任职有着严格规定,要依规办事。涉及到中管干部报批的,要抓紧时间与中组部沟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特点是人员变动受工作职务变化影响较大,组成人员多为高校的校长、院长。研究会考虑负责人人选时,需要与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通盘考虑。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法律职业建设的意见等精神,把中央党校等相关院校吸收进来,同时加强与教育部、司法部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同意宪法学研究会对理事的任职条件和退出机制进行改革,希望研究会尽快召开常务理事会议、会长会议,顺利推进换届工作。张文显、张苏军副会长强调,研究会换届一定要严格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中国法学会有关文件和研究会的自身章程进行。理事以上人选的条件要符合章程的要求,候选人名单要由候选人人事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提出。

  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社团管理处主任科员沈苗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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