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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对新疆县级法学会建设作出重要批示

时间:2016-12-06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12月1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在新疆法学会2016年第16期工作简报《喀什地区积极推动县市法学会全覆盖》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法学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好工作。喀什的做法应予肯定和支持”。陈冀平书记的批示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贴新疆实际和法学会工作职能,鲜明地指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的重要性,并对新疆建立健全基层法学会组织给予了充分肯定,为各级法学会更好地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法治新疆建设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今年,新疆法学会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在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方面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将2016年确定为“自治区县级法学会建设年”,新疆法学会领导带头深入南北疆各地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协调各地党委、政府解决县级法学会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具体问题。7月15日在哈密市成功召开“自治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在年内基本实现县级法学会建设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加大督导推动力度,采取实地检查、考核评比、下发通报等形式,将县级法学会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各地采取定点突破、分步实施、逐级推进的总体思路,制定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推进计划、倒排时间表、召开本地法学会建设工作推进会,不断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截止目前,全区95个县市区(不含兵团)已成立86个县市区法学会,县级法学会数量比去年增长了7.8倍,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目标。我区已成立的县级法学会基本实现了有机构、有编制、有场所、有经费、有机制,为今后正常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新疆法学会将以贯彻落实陈冀平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巩固成果、强化措施,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指导和规范县级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政委有关文件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中的特殊作用,保证县级法学会“建立起来、运转起来、壮大起来”。进一步团结、凝聚各族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精准开展基层法治调研,积极动员各族会员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法学会与其他政法部门及群团组织间的联系沟通、相互协作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服务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不断扩大县级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实现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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