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12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elite
中国法学会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召开
王乐泉出席并讲话 陈冀平主持并作总结
6月7日至8日,中国法学会在哈尔滨召开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
6月7日至8日,中国法学会在哈尔滨召开省(区、市)暨重点城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法学会改革,努力推动地方法学会工作全面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作《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情况说明,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张苏军参加会议。
王乐泉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乐泉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在这新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核心理论。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的战略意义和历史意义,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并对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体系、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创新意义,凝聚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是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科学判断,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贯彻到法学会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始终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这一核心要求,深刻理解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辩证关系,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牢牢把握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陈冀平书记主持会议
王乐泉强调,有序推进法学会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真落地、有实效,意义重大。近日,《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印发。我们要看到,中国法学会改革是中央党的群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多次强调,今年是全国法学会系统的“改革年”“整改年”和“落实年”。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形成整体合力,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克难。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推动《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的落实,做到件件能落地、条条有进展、事事见成效。
王乐泉指出,地方法学会工作是法学会系统工作的重要支柱。这些年,各地法学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探索、主动作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整体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地位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状态不适应、工作基础不牢靠等问题。我们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推动地方法学会工作全面提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推进以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为主的重点城市法学会建设,强化其作用的发挥,更好发挥其在全国法学会系统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重点城市法学会要在深化法律服务、发挥智库作用、法治人才培养上有大作为,坚持改革创新,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鲍绍坤副会长兼秘书长作《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情况说明
陈冀平在总结讲话时强调,这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会议,也是在全系统推进群团工作改革的集中动员会议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国政法大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最新发展,是党中央指导法治工作和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核心理论。要把对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作为各级法学会最重要的学习和最紧要的任务,坚持学做结合,加强政治引领,坚决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张鸣起副会长出席会议
陈冀平要求,各级法学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法学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有关重大问题的理解,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工作的聚焦点着力点,深入抓好落实,确保中央关于群团工作的各项部署在法学会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要按照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要求,结合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全面落实《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切实提高抓好改革的行动力、执行力。要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好做法、好经验,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勇于任事、主动作为,服务会员、夯实根基,扎实推动地方法学会工作实现新作为,以优异工作成绩和良好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张苏军副会长出席会议
会上,哈尔滨市法学会等重点城市法学会作工作经验介绍和交流,与会全体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分批次实地学习考察了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和重点城市法学会及部分市县法学会主要负责同志,中国法学会机关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