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0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2019年11月28日,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对《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之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一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12月19日向市法学会发函征求修改意见。
2020年1月19日,辽源市法学会组织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专家对《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立法咨询论证,逐条进行讨论,共对十四条提出修改意见。会后,市法学会对修改意见进行梳理,形成《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草案)市法学会修改意见稿》,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吉林省法学会供稿)